胡阿柚Who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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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姑娘

关于为什么是龙虾:


这地方本是一个小渔港,后来旅游业发展起来,一年里有那么几个月特别热闹,基础建设变好了,当地人富裕的也多了,大大小小的渔船整齐排列在码头,这附近餐厅的海鲜料理更是新鲜又价格优惠,吸引不少饕客。男人们在船上、码头走动,长期靠海生活,被海风吹得皮肤黝黑,或是清洗甲板,或是卸货,有妇女在不远处卖吃食,专门赚单身寡佬的饭钱。


边远的船也停泊在这个码头,只干近海的活儿。以前跟着别人干的时候也出过远洋,大半年泡在海上,没有家室倒是无牵无挂,肉身疲惫在看到前所未见的美景时会消退些许,但是再怎么消耗也有个限度,后来拿出一笔钱,朋友又愿意资助,就买下了属于自己的渔船,够用就行。


码头再往上走一段路,自行车骑个十分钟,岸边有一独栋的房子,和旁边的公寓区有些距离,中间隔了一座小树林,边远就住在这个房子里。可他不是本地人,出生新疆伊犁,一个拥有连绵起伏的青山和辽阔平原的地方,偏偏跑来这个渔港流连许久。不过并非无迹可循,他向往一望无际的星空、浩瀚无垠的大海,追崇自由的心性是自幼就有。


边远是个寡言的人,但不妨碍别人喜欢和他交朋友,相处下来不难发现他是个内心温柔的人,而朋友也会亲昵地把他叫作“阿边”。他的身板看着并不强壮,甚至有点干巴巴的,像一棵老得弯曲的树,晚上坐在酒吧一角,从敞开的领口可以隐约看出胸骨轮廓。


朋友都知道他一直是独居,不信问问这酒吧的老板,刘昊认识边远好多年了,不是没有过女人照顾他,边远有一种让人忍不住对他好的气质,但都不长久,来来去去。


有熟客跟刘昊说,边远家里住进了一个姑娘。一头及肩的卷发,比边远矮了大半个头,但不大出门,有好事者故意去“刚好路过”,也没看清长什么模样。刘昊半信半疑,边远确实有一阵子不来酒吧了。


边远家里是多了一个人,能否称之为人呢?显然他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类”,对方自称来自龙虾国,一个位于深海海底的国度,他是为了报恩而来的,并很诚恳地报上自己的名字:夏颖。


某天傍晚,夏颖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边远的船上。起先以为是迷路误闯的游客,接着觉得是有幻想症的病患外逃,即使是浪漫如边远,也不会相信一个自称来自海底的陌生人。但夏颖确实说出了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几天前他贪玩跑到近海,不料被渔网网住了,本以为在劫难逃,而渔船的主人边远却把他放了。为回报这份不杀之恩,于是趁着大家睡着了,他自己跑上岸来找恩公。


边远回想,好像真的把一只龙虾扔回去了,因为只捕到一只,尺寸还太小,不如放回去长一长。


边远的婉言谢绝敌不过夏颖哭得凄凉,边哭边说,说得断断续续,夹杂几个哭嗝,原来上一次岸并不容易,女巫给他施了维持人类型态的魔咒,如果不报恩,他也回不去海里了。看他涕泪交流,边远有点尴尬、手足无措,好不容易找到在船上还算干净的小毛巾给他擦擦脸。


说是报恩,边远想到田螺姑娘,一个民间传说:一只田螺为了报恩,化成女子到农夫家里,帮忙烧饭打扫,后来相爱,成就一段佳话。只是想起罢了,没有抱着期待,夏颖不是女人,他更不会对一只龙虾生出跨越物种的情愫。


但夏颖一个早上煎糊五颗蛋,捏着套在身上的围裙擦汗和眼泪,好像还是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边远不会开口,只是默默地接手善后,毕竟海底条件可能连生火煮熟都办不到,何况是料理。夏颖不擅长干家务,说是笨手笨脚也不为过,但起得比边远还早,可能跟他睡得也特别早有关,通常傍晚时分就昏昏欲睡。


海底人来到陆地上的世界,像个小孩儿一样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尤其电脑屏幕这么薄一片,却能装下那么多精彩的人事物,夏颖喜欢靠着边远,看他在看的东西。边远还教夏颖如何使用电饭煲、怎么摁洗衣机的按钮等等,而晾衣服、折好整理是他最快上手的家务事。


刘昊亲眼见到那个传闻中边远金屋藏娇的“女人”,是一个月后的事情,此时夏颖已经对人类生活方式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西红柿炒鸡蛋烧得有模有样,期间边远带他出门置办过几件合身的新衣,自行车加了一个后座垫。


夏颖酒量不好,一杯就倒了,边远心里想道可能海底也没有酒精饮料。边远跟刘昊介绍夏颖,是他老家新疆的亲戚,他不确定如果真实身份泄露了,会不会他和夏颖两个都被关进疯人院里,还是隔壁房间的邻居。酒吧老板说:难怪这小子打扮就跟你的替身一样。


边远屋里的女人没了,变成一个整天跟在他身后跑的小兄弟。如果是两人一起出海的早上,边远骑单车载着夏颖从家门口到码头,当边远忙着撒网、起网,夏颖会坐在船头唱歌,他的解释是快乐阳光的龙虾国音乐能够引诱更多鱼钻进边远的渔网里。边远不大在意,收获不好他也能过下去,但夏颖的歌声不差,是一种趣味。有时候边远会独自出海,明明放在以前就是每天一样的日常,通常发生在前一晚上带夏颖去喝酒,他的酒量真的很差,但酒德不错,一觉睡到隔天中午。


边远不讨厌孤独,要他天天和人相处聊天说话,宁可搬到无人岛上,在一个微风习习、漫天繁星的夜里独自死去。他无法想象两个人整天腻在一起,这能干什么呢,多么无聊,和夏颖生活的日子偶尔也会冒出这个念头,他就拎着酒瓶自己一个人走进小树林里,待着,直到夏颖过来找他,看见他时那双眼眸总是亮着的,仿佛捉迷藏赢了。


自从夏颖认识“吉他”这种人类的乐器,看他闲着就把藏在衣柜里的琴盒抱出来,夏颖沉迷其中,为拨动琴弦发出的音色神魂颠倒,缠着边远教几首人类的歌谣,笨拙地模仿那些出自边远之口的洋文发音。他告诉夏颖 “shine”的意思,即是太阳,也是星星,夏颖趴在床上用双手托着下巴,听见后笑了:“所以阿边随时都可以看见我啊。”


夏颖在边远家住久了,过于自然,以至于有一种这个人不会离开的错觉。他习惯了两人一起回家,夏颖搂住他的腰身,或是开门看到夏颖穿着围裙,手里握着锅铲从厨房探出来张望。


所以看见屋里一片狼藉,夏颖坐在沙发上捂住脸哭得快喘不上气来,显然不对劲,几乎快被遗忘的事实重新翻出来摆在他面前。


边远拿小毛巾给夏颖擦擦脸,跟他第一次见到夏颖时一样。夏颖说:我是偷跑出来的,但我骗了你,没有什么女巫。


没有女巫,没有回不去的魔咒,只有夏颖对边远的一见钟情,以及相处得越久、发酵得越浓烈的爱。如同酒精,熏得他以为自己是真的人类,见过四季芬芳,行过山河千里。同伴找来,让他从这个不论编织得如何完美依然脆弱的梦醒了。


夏颖出现得突然,要离开了也格外仓促,在明早太阳升起之前,他要投入海里,去和他的同族相聚,剩给边远的只有海面上绵密的、波涛拍打出来的泡沫。


当边远亲吻他的嘴唇,夏颖说出一个秘密:第一回遇见边远并不是被网捞起来那次,在某个艳阳高照的午后,阿边在起网时心情很好地哼唱,阳光把满是汗和海水浸透的皮肤晒得发亮,即便一直以来被告知“人类很危险”,夏颖还是没有办法停止去看。


当边远亲密地拥住他,夏颖说出另一个秘密:因为干重活,磨得边远的指掌粗糙生茧,但不妨碍这双手在落日下弹琴有多动听,他甚至希望自己就是那把吉他。


最后告诉我,阿边,为什么你叫“边远”?


我的妈妈生下我的地方,距离她的家乡太远了。


你也距离你的父母很遥远吗?


对的,名字是父母的祝福,也具有力量吧,我的老家看不见大海。我喜欢星星和太阳,它们也距离我很遥远。


还有我,我很快也会距离你“很遥远”。


是的,但没关系,“在幸福的国度、光明的归途,我们即将重逢”。晚安,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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